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03-29

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 排污许可

问题

领导: 您好! 某公司的LED支架项目位于广西荔浦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中的光电产业园,符合园区规划,LED支架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1年1月27日获得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市审批环评许可【2021】5号),项目共建设10条卷对卷高速连续电镀铜镍银生产线,投产后年产299亿只LED支架、60付模具,项目的产品作为半导体、微电子封装专用材料,是制造半导体器件的重要基础材料,项目建成后,排放含镍废水(57m³/d)、含氰废水(85m³/d)、酸碱废水(57m³/d)、含铜废水及综合废水(122m³/d)。园区建有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可以处理项目排放的电镀废水。目前项目已建成,如果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89登记管理”;我咨询了市级、区级做排污许可方面的多名专家,专家的意见不统一,有的专家认为应按简化管理,有的专家认为应按登记管理,请问本项目的排污许可应该按简化管理还是登记管理?本项目在电镀前涉及到机械加工的工艺,如果按简化管理套那个行业类别呢?

回复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该项目属于电子工业,主要建设10条电镀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排污许可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的“81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规定进行重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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