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0-11-09
“法科达拉(厦门)包装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以下称“本单位”,本单位原有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发泡挤出-卷材-粘合/切片-片材-冲压-半成品-烧粘加工-包装,现因生产建设需要,为减少资源浪费,拟新增一条产线将本厂原生产工序当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进行本厂回收,后回用于本厂生产工序当中,生产工艺为:塑料边角料-破碎-搅拌-加热挤出-拉丝冷却-造粒。拟新增工序中不添加任何助剂或化学品,工序中的塑料边角料原料全部为本厂生产工序中产生,不存在任何向外界收购废料、回收料的情况,造粒之后的成品全部回用于本厂生产建设项目当中,不对外提供及销售。请问本单位上述拟新增的造粒扩建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应当编制环评报告表还是环评报告书?
您好!该新增工序仅处理项目边角料,成品回用至项目生产工序,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47项“塑料制品制造”的“其他”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名录》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有疑问,也可通过“部长信箱”(http://www.mee.gov.cn/hdjl/bzxxzs_1/)等方式进一步向生态环境部咨询。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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