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5-09-02

环境 广东省 水生态环境 综合业务

问题

之前,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的调整和取消,报原批准机关批复;之后省政府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的批复权限(没说是否包含取消)委托给地市级政府,请问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可以由地市级政府批复?

回复

您好!我省自2020年12月起,已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批复权限委托地级以上市政府行使,因此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含取消)应由地级以上市政府批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可以开餐馆吗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5-09-03

  • 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属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3-31

  •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可否大面积种植果树、蔬菜等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3-31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6-21

  • 《珠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4-06-07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