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有关问题的复函》是否还有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5-07-02

环境 广东省 水生态环境 综合业务

问题

粤环函〔2016〕533号文件《关于对《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有关问题的复函》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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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复函中对于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有关问题的解释仍然适用。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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