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7-08
我市一家规模以上印刷企业被确认为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源排放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5 个排放口,其中4个排放口生产工艺中所使用的油墨都是低挥发分的(有油墨检测报告为证),是不是可以把这4 个排放口作为一般排放口管理,不要求上自动监测?
您好,按照您的“规模以上印刷企业确认为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源排放企业”表述,那么该企业须上自动监控设备。建议您报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做进一步现场确认。感谢您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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