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1-27
煤矿矿井水处理产生的废盐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 第4号)中描述的SW16 化工废物 -煤炭加工 -252-005-S16:废盐。含盐废水自然蒸发或经浓缩分离/蒸发结晶产生的无机盐类废物,以及蒸发母液干化产生的杂盐,不 包括化工行业母液蒸发形成的盐。 ”的情形吗?
网友您好:煤矿矿井水处理产生的废盐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规定的废物代码执行,若环境影响评价未明确规定,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应结合煤矿矿井水处理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产生环节、 物理性状、主要成分及污染特性等方面,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判定固体废物名称、废物代码,并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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