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05-05
北海市合浦县某“水稻产业示范基地种植项目”规模∶流转300亩土地建设现代化、规模化、机械化优质香稻生产基地。位于“广西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涉及敏感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如果该项目属于农产品基地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请问应如何定义“农产品基地”,是否有规模(产量)要求,该项目是否属于农产品基地项目?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一、农业01、林业02”中“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对规模(产量)进行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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