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敏感区判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4-07-12

环境 广东省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领导您好,现有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全长19公里。请问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界定工程是否涉及《名录》中第三条中(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回复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敏感区包括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界定工程是否涉及上述环境敏感区,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预测和判断。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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