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COD比对咨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6-05-14

环境 江苏省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中规定当实际水样COD浓度<30mg/L时,用浓度为 20~25 mg/L 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那后续间隔采样的两次水样是否还需要设备再次做样判定是否低于30mg/L,还是后续两次比对直接用低标标样代替?如果检测三次水样都低于30mg/L,再做三次低标标样,等于需要六次做样时间,那能否在第一次水样低于30mg/L时不再做低标标样,直接和第一次水样COD≥30mg/L相同,再检测两次水样,共计检测3次比对结束(低于30mg/L是强制还是建议用低标标样代替?)。

回复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比对监测应严格遵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的规定实施。若需进行CODCr在线监测设备的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且在未掌握水体CODCr浓度分布范围的情况下,建议在实际水样比对测试中同时采用浓度值为20~25mg/L的标准物质作为替代检测,并最终依据实际水样测试结果,选择实施实际水样比对或采用标准物质替代实际水样检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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