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时是否还需要填写废水间接排放口信息、废水排放标准信息表以及自行监测要求?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25-09-15

环境 全国 水生态环境 排污许可

问题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适用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单独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仅说明去向”的,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时是否还需要填写废水间接排放口信息、废水排放标准信息表以及自行监测要求?

回复

按照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填写废水间接排放口情况说明表并明确排放去向,无需填写废水排放标准以及自行监测要求。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沟渠”存贮废水是否等同于“渗坑”排污?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25-11-11

  • 请保护好进行实名投诉人员的信息的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09-28

  • 恳请确认油气田开发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和标准的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12-17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