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8-02
领导您好,根据《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九条,“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的选址,应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五百米以外,并不妨碍或者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我单位为环评单位,拟咨询在农村地区新建生猪屠宰场,项目周边500m内存在农村居民自建房约80户,请问《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居民住宅区是怎么理解的,农村几户集中是否算居民住宅区;另外,在环评编制过程中,是否一定要执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属于我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法规,应作为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在《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前,应严格按照《条例》(2020年修订)规定落实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农村几户零散居民点不属于居居住宅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04-14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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