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0-22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规划有一公路涉及穿越水源地一级陆域保护区范围,请问公路是否可以穿越水源地一级陆域保护区范围?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公路不允许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陆域保护区范围内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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