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3-14
黄河是否属于二级饮用水源地? 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多少? 在保护范围之内是否可以建污水处理站?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根据不同水源地类型划定范围不同,具体详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二是《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第一条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应拆除或关闭。“第七条关于生活面源污染”规定,原住居民住宅允许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留,其生产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收集处理;仅针对原住居民的非经营性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保留,但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进行收集处理。为上述情形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留,但处理后的污水原则上引到保护区外排放,不具备外引条件的,可通过农田灌溉、植树、造林等方式回用,或排入湿地进行二次处理。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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