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划生产的新产品副产《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所列消耗臭氧层物质或氢氟碳化物,将副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或氢氟碳化物用作公司其他产品的原料,以原料用途使用,不直接排放,是否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25-09-15

环境 全国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问题

公司计划生产的新产品副产《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所列消耗臭氧层物质或氢氟碳化物,将副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或氢氟碳化物用作公司其他产品的原料,以原料用途使用,不直接排放,是否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回复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直接排放。将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用于企业自身下游化工产品的专用原料用途,不对外销售,不直接排放,符合《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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