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4-26
领导您好,有两个问题咨询 1、生物质燃烧器是否属于生物质锅炉范畴; 2、项目拟使用2台生物质燃烧器(燃料消耗量分别是280kg/h和600kg/h),请问是否属于2024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淘汰设备即“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的生物质锅炉”范畴。
您好,关于生物质燃烧器是否属于生物质锅炉范畴回复如下:1、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生物质燃烧器是以生物质为燃料,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锅炉的定义,属于生物质锅炉。2、一般来讲,一蒸吨生物质锅炉每小时需要消耗约180千克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燃料消耗量280kg/h和600kg/h的生物质锅炉约相当于1.5蒸吨和3蒸吨,生物质燃料消耗量280kg/h的生物质锅炉属于“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的生物质锅炉”范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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