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11-20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单位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提升机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主要建设臭氧触氧化池,高效潜流湿地,蓄水池,采用臭氧氧化+高效潜流的组合湿地处理工艺,处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达标尾水作为再生水,接入现状城市中水管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属于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还是114人工湿地,特此咨询,望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根据建设内容可知,该项目符合《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21〕173号)中关于“人工湿地”的定义,因此,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4.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确定编制环评文件类型。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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