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排放特征因子氟化物且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问题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9-25

环境 湖南省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您好!对于有排放特征因子氟化物且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氟化物质量标准浓度仅为附录A中参考值,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正文中规定的标准因子,这样看来对于有排放特征因子氟化物且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是不需要补充监测氟化物的现状值,请问是否正确?湖南省是否还有红头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附录A中包含的因子为地方标准值呢?(湖南省暂还没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地方标准)

回复

您好,根据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对于非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无需提供现状监测数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无需提供现状监测数据,但应提出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我省暂未出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地方标准。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报告表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问题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9-26

  • 关于报告表特征因子监测的困惑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06-07

  •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2-07

  •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问题咨询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1-08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4-11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