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04-29

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 生态环境执法

问题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第四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请问宁夏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是怎样的。

回复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现予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宁农(牧)发[2017]26号)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为:生猪存栏300头以上(含300头)、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含10000只)、肉鸡存栏10000只以上(含10000只)、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牛存栏100头以上(含100头)、肉羊年存栏500只以上(含500只)。其它畜种可根据生产特点参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猪当量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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