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05-19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清华大学化工系的一名研究生,来自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信件! 我最近在调研家乡的重点排污企业在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的问题,想向您做一下咨询。 在贵厅官网公开的甘肃省 2022 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可以找到隶属于武威市凉州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同时,在官网的“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中,大多数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测数据都能找到,但仍有几个单位在系统中查到,如:“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城北热源厂)”以及“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还有个别单位,虽然能在系统查到基本信息,但并没有自觉及时地公开最新监测数据,如:“武威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这些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样做也符合工程伦理的要求。 因此,想向您了解一下,贵厅针对上述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单位,会采取怎样的具体措施呢?谢谢您! 此致 敬礼!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1、“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中企业名录均为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等基础信息是经“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再经“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定期直接导入,故系统中企业名称是与排污许可证企业登记名称相对应。 经核实,“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城北热源厂)”排污许可证登记名称为“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与“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中企业名称一致。 “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原名为“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该企业2019年6月申领排污许可证,2019年10月、2020年12月两次变更排污许可证后登记名称为“武威市凉州区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延续性,“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中针对许可证变更的企业只导入了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未更新企业名称,故仍为“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二者实为同一家企业。下一步,我厅将与生态环境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管理人员积极联系解决数据同步问题,及时更新企业名称,确保公开信息与实际信息相一致。 2、“武威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自行手工监测频次分为月、季度、半年、年,污染物种类不同,相应监测频次不同,自行监测数据公开的时间也有所不同。经核实,该企业自行手工监测数据已按时上传“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 另您参考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22年2月28日废止,望知悉。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6-17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22-02-1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