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相关部门是否需要对简化管理的企业填报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06-09

环境 安徽省 排污许可

问题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仅提及重点管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填报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许可证与现场保持一致,并未明确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是否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我想了解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属地环保部门是否需要进行现场核对。

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针对留言中的具体问题,《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未明确只有重点管理排污单位需要开展现场核查,排污许可证审批过程中是否需要现场核查由审批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如您还有疑问,可与我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62379306。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联文件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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