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质量监督管理问题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3-09

环境 安徽省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基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人员,从17年10月后国家放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项目验收主体改为企业。经过1年多的时间,国内短时间内项目竣工环境验收工作业务量扩大,经省/市环保局备案公示的专家均能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给出验收意见。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专家库绝大部分均为原环保体系内和第三方环评单位环评师组成。我个人在从业过程中经常查看同行业工作者编制的验收报告,很多编制格式均为按照“验收指南”上格式进行编制,其次针对污染物监测部分可能是专家组专家熟悉领域的局限性(很多专家均未从事过具体监测工作和报告编制工作),第三方检测单位能力水平也有限(第三方检测机构大量成立,人员素质能力不足),在制定验收监测方案时就不能全面识别污染物类别、监测频次,导致我在国家验收公示平台查看到的省内部分验收检测报告存在大量的问题。本人也是环保相关专业半路从事验收工作的,通过努力学习水平也不是很全面。但是我一个能力不全面的报告编制人员都能发现报告中的大量错误(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不符),但是专家组还是给出了验收通过的验收意见。这样我个人觉得对于像我一样的的项目验收从业者来说,不是很公平。请问领导,现阶段我省有先关的监督或者反馈平台/途径吗?这样可以对同行业进行监督,提高报告的编制水平及编制人员的素质,也可对部分评审专家进行监督。

回复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请一如既往关注监督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质量问题。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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