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3-10

环境 甘肃省 综合业务

问题

2022年7月19日国家生态环保部已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省厅有没有发下这方面的文件?新版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已开始运行,有没有关于水泥行业生产工况和治污设施自动/人工标记的相关要求?

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2022年7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公告中第十条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力发电、水泥制造和造纸等行业正式施行。我厅未在此方面单独下发文件,《重点排污单位基础数据库与自动监控系统》需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进行标记。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关联文件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21号)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