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8-13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需不需要做环评报告,有无明确法规界定?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年修正版),其中并不包含您咨询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议您根据此类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进行目录查询。如是否包含道路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或垃圾焚烧工程等。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51-6237667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正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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