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采样时间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7-26

环境 湖南省 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您好,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7.3.2.3中要求二级和三级评价每天监测时段,至少获取当地时间02,08,14,20点4个小时质量浓度值,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把这句话删掉了。 请问那现在类似于氨和硫化氢这种仅有小时值的检测因子,取样时间是根据HJ2.2-2018中6.3.1.2中说的对于无法连续监测的污染物,可监测一次空气质量浓度进行一次小时值监测?还是HJ2.2-2018中6.4.3.2中提及评价采用的是不同时段的最大值。所以时间选择要有代表性,不再局限于那四个时间点。还是说仍然需要在02,08,14,20这四个时间点取样呢?

回复

您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4.3.2相关要求,氨、硫化氢可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进行监测,有组织排放源采样频率应按生产周期确定,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集一次,取其最大测定值。无组织排放源中连续源相隔2h采样一次,共采样4次,取最大测定值;间歇排放源选择在气味最大时间内采样,样品采集次数不少于3次,取其最大测定值。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来信关注!

关联文件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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