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评审批是否需要征地、林业、水利等手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04-12

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厅长您好,打扰您了,有一些环评审批递交资料上的疑问,希望厅长能给我解答一些疑惑和指导性的建议。 2019年2月12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15个部门(包含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 文件中对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中明确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材料清单只包含(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4、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四大部分,未对征地、林业、水利等手续进行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希望厅长能够给予明确答复,征地、林业、水利等其他手续是否做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是否要递交征地、林业、水利等其他手续才能办理并通过环评审批?

回复

咨询人您好, 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因此,征地、林业、水利等手续不做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啊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啊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新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该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规定,申请材料应包含: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众参与说明或报告;3.已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电子版,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中明确说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不宣公开信息是否已删除,是否同意公开,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如依法需要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取得该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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