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如何办理定点处置企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2-05

环境 广东省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问题

我们公司是阳江市一家专业从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拆解利用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已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的各项证照。2020年8月20日下发的粵发改产业函[2020]1567号文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 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第三点提到,支持省内有意向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业务的企业获得定点处置企业。请问如何办理定点处置企业?联系哪个部门办理?我们公司联系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表示不属他们管辖。

回复

你好!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发改产业〔2020〕752号),提出“推动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动态调整,优化基金补贴机制,形成激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政策导向。”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财综〔2013〕110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向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后,可以向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基金补贴。财政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提出基金补贴申请的优质处理企业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对达到合格标准的,纳入基金补贴范围。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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