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物质锅炉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的符合性及环评咨询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4-11-19

环境 甘肃省 综合业务

问题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属于淘汰类,有一企业准备拆除原有2蒸吨生物质锅炉,新上4吨生物质锅炉并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五章新能源中【3.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与应用】规定,“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气化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以农作物秸秆”,生物质锅炉属于“鼓励类”; 但第二类限制类【第十一章机械】“57、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 。“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具体指的是哪一类?“固定炉排式”具体指的是什么?怎么来界定“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企业如何选择生物质锅炉才能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恳请予以详细回复,谢谢!

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网络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选择的生物质锅炉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生物质锅炉。“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具体指哪一类、“固定炉排式”具体指什么以及如何界定“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等相关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范围,具体信息请咨询工信、发改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关联文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

评论 2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中涉及生物质锅炉问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2-22

  • 环评编制中关于锅炉的问题咨询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10-11

  • 供热锅炉做书做表问题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06-28

  • 关于生物质基固体燃料在临夏市场的销售问题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09-26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