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GBT41441.1-2022中选址要求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08-16

环境 安徽省 生态环境执法

问题

关于2022年11月施行的农业部标准《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GBT41441.1-2022》,第4.1.6条,应距离铁路、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500m以上,与其他养殖场、养殖小区距离500米以上,距离功能地表水体400米以上。 请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项目选址中是否必须执行此规定??是否农业农村部门出具一个选址意见,就可以说明项目的选址是可行,从而不必强制执行此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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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你的留言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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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GBT4144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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