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0-12-24
某市航道工程按内河Ⅲ级、通航 1000t 级船舶标准建设,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清礁工程、船闸工程、航标工程、护岸工程以及航道维护管理设施工程等,项目不跨地市行政区,不涉及航电枢纽,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码头。 根据《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的通知》(粤环〔2019〕24号),“新建、扩建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综上,该工程审批权限是否由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谢谢!
您好,根据描述,若船闸工程没有发电功能,则该工程由地市级生态环境局审批。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的通知(粤环[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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