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1-05
尊敬的领导! 来信主要是咨询关于煤炭储存项目环评类别的问题。 项目为利用现有工程已建成的堆场,增加煤炭、石油焦等货物的堆存,不涉及危险品,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措施。本次扩建后,与现有工程相比,仅增加了煤炭、石油焦等货物的堆存,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变,堆场及仓库的建设面积也不变。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请问该项目是按照“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6其他煤炭采选069-煤炭储存、集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按“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危险品仓储 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不需编制报告表。 期待回复,谢谢!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单纯的煤炭储存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中“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褐煤开采洗选062;其他煤炭采选069”的“煤炭储存、集运”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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