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环保社会组织是否参与环境治理意见的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6-03-15

环境 全国 宣传教育

问题

无论中外,环境问题日益与民生问题、与社会稳定问题紧密相连。中国的城市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环保社会组织不发达。对此,“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回复

我部一直以来对环保社会组织工作十分重视。通过指导性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大力推进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建设。2010年我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并带动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活动。2014年,我部出台《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旨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拓宽渠道,鼓励广大公众参与环境治理。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新环保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原则,并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进行专章规定。2015年9月1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正式施行,详细规定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内容和程序,鼓励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环保公共事务。《办法》还提出,环保部门可以对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行为予以支持;环保部门还可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我部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环保活动。与环保社会组织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开展培训、座谈交流、征集意见、赠阅书报刊等活动与近百家环保社会组织建立线下互动联系,鼓励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挥公共服务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部分环保社会组织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垃圾分类、湿地生物多样性等专题开展项目和活动。接待和支持环保志愿者20余批(次)参与环保事务,向他们宣讲环保知识,传授环保技能,期待我国环保组织向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为我国环境治理提供优质有力的支援。   下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积极性,力图构建起社会多元共治,共建美好环境的新格局,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环境。   感谢你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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