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03-28
尊敬的领导: 您好!生活垃圾转运站按照环评分类管理名录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但眼下施行生活垃圾分类,其中包含有毒有害垃圾,对此,部分评估单位、专家认为,还需按照危险废物仓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生活垃圾转运站环评由简单评价变为需要进行大气专项(可能有废温度计,汞废气)、地下水及土壤二级评价,需要投入大量环境监测费用、环评工作,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造成了较大的负担。 请问,由于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涉及有毒有害生活垃圾暂存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是否还需要按照危险废物仓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需,是否合理?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应针对有毒有害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项目环评类别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四十八、公共设施管理业”中“105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转运站”,“日转运能力150吨及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02-17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03-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04-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10-12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