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23-04-12
您好!我司目前在评估减少机加工矿物油危废的产生的方法,评估委外将使用过的机加工油品处理后二次循环使用,使用后的废油仍做危废处置。请问这样的方式是否存在合规性问题?如果委外不行,那通过厂内过滤处理后再次循环使用的方式是否可以?如果可以的话,是否涉及新增工艺要做环评?谢谢!
1,建设项目开工前依法开展环评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2,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处置。已于4月12日13点45分联系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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