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6-1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是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企业,有粉末涂料喷涂及固化工序,设置有固化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不涉及酸洗、钝化等表面处理工序,现需判定国家排污证管理类别,根据固定污染源管理名录 ,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业需根据是否涉及通用工序来判定,请问我司的固化炉是否属于通用工序工业炉窑中的以天然气为能源的干燥炉(窑)或热处理炉,属于登记管理呢?若不属于干燥炉或热处理炉,应将固化炉归入哪一类工业炉窑来判定呢?是做简化管理还是登记管理呢?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建议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五十一、通用工序”中“工业炉窑”的“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或者干燥炉(窑)”登记管理。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建议进一步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径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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