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08-15
2022年4月份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并且编制单位于环评信用平台提交项目申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信息表,在2022年4月26日报送至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5月24日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项目技术评审会,环评工程师到场并通过技术评审。2022年5月29日,项目负责工程师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工程师参与了后期修改工作),项目在7月20日报送生态环境分局,这样还可以继续审批吗?
您好,因您提交的电话号码有误,我厅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如有疑问,请您与我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62376675。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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