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废水排放标准的咨询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02-16

环境 山东省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问题

尊敬的厅领导,工业企业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请问,工业企业厂界废水排放口出水标准应当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与城镇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协议标准呢还是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规定的限值要求

回复

感谢您对山东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环保事业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您好,您的咨询问题收悉。工业企业执行间接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规定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的,按照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管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排放污水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执行三级标准。另外,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因子应符合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水纳污范围,保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关联文件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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