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7-29
生态环境厅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百忙之中能查看我的诉求,我是水泥厂工人,在工作中碰到一些问题,需要向您咨询。 因双碳政策推动水泥窑替代燃料的使用,水泥厂在大规模使用替代燃料后,造成水泥产品氯离子上升,导致替代燃料处置规模受限。为加大替代燃料的使用,保证产品氯离子满足标准要求,促进节能降碳工作。拟建设水泥窑旁路放风高效除氯及旁路灰水洗提钾盐资源化利用项目。请问: 1、项目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保护部部令第16号)》哪个类别来办理? 2、如果仅是处置本厂的旁路灰,除了办理环评外,是否还需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 3、如果是处置本厂旁路灰外,顾处置广西其他水泥厂旁路灰,除了办理环评外,是否还需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根据GB30485规定旁路灰外运出厂属于危废,如果必须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但危废名录(2025年)中没有旁路灰该种类,申请资质没有对应种类,那危废经营许可证要按照哪个类别来申请资质才能满足处置其他单位旁路灰??? 望给与答复为盼,再次感谢!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1.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类别办理。2.仅处置本厂旁路灰,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如兼顾处置其他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的旁路灰,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旁路灰的代码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对照名录中已有废物代码进行归类。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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