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替换且总容量减少,环评是否豁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8-13

环境 河北省 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工厂原有一台4吨和一台6吨的燃气蒸汽锅炉。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计划用5台1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替换原有的燃气锅炉,新设备热效率、烟气污排放指标都远远高于原有的燃气锅炉,且总容量有由10吨变为5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回复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评论 5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燃气锅炉更新替换是否需要环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8-14

  • 项目环评已经取得批复,总投资需要调整减少,环评是否需要调整重新批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2-22

  • 厂区平面布局调整是否需重新环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7-24

  • 环评豁免项目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06-20

  • 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发布前建设的自来水厂需要履行环保手续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7-29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