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10-25

环境 江苏省 大气环境 综合业务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具体执行机关是?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第二款,具体执行机关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119条的咨询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02-05

  • 咨询一下哪条法律法规规定焊接和打磨一定要配套收集处理设施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01-05

  • 咨询《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问题的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9-03-21

  • 环保数据超标要如何处理,请问具体的问号说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09

  • 咨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里的条款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9-03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