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12-31
按照山东模式,局队合一可以有效调动全局参与执法的积极性,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解决基层人员不足问题。咨询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局队合一进展情况。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具体落实形式。我省正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未尽事宜请咨询我厅环境监察局(联系电话:0551-62376139)。
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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