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7-25
您好我们是做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的,拟建地点在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项目主要购置运输车辆15台,输送装卸设备4套及物流管理和控制设备,。年吞吐量约50万吨,项目仓储及物流不涉及到危险品、有毒有害品。请问该项目是做登记表还是报告表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年修正版)第180条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类,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详情可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0550-2350703)。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51-6237667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正版)(部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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