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2-08-26
我们单位是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刚刚新成立三年,现科研工作已正常开展,请咨询关于实验室实验开展实验过程产生废液或危化品该如何处理?
您好,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7-49。可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最新一期信息详见http://gdee.gd.gov.cn/ann_wxw/content/post_3990588.html。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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