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2-30
我公司拟对一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属于小型防洪除涝工程,该水库位于一自治区森林公园保护红线内。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①非溢流坝、溢流坝、放水设施、引洪渠进行加固;②水库库区淤泥进行清淤;③重建管理用房。 通过对各坝的加固加高,水库的总库容增加了5万立方米。 现我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是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中“127防洪除涝工程”的要求进行报告类型判别?还是需要综合考虑《名录》中“124水库”、“127防洪除涝工程”、“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3个项目类别进行报告类别判别? 望回函!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实施后增加了水库库容,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环评类别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十一、水利”中“124水库”的“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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