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号文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07-03

环境 江苏省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问题

固废“废塑料”类:从2017年39号文件“非工业”类,到2018年6号文件“工业类”。那么“非工业类废塑料”是不是就不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回复

您好,海关编码不分“工业类废塑料”和“非工业类废塑料”,统称“废塑料”,而废塑料是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不允许进口。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苏环函(2018)48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8-08

  • 免税区企业产生的不锈钢废料处理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3-29

  • 高固体分漆(但含二甲苯)是否符合苏政发[2018]122文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10-25

  • 公告2018年6号(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3-29

  • 2017年39号文件“固废禁止进口目录”是否已废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06-29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