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4-19
《关于洗砂及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一文中分别对洗砂项目、石材加工项目进行了答复,其中石材加工项目仅涉及切割、粘合、打磨等工序的可豁免环评。请问:项目如果使用未受污染的建设废料、土石方进行破碎、振筛,生产小颗粒石子或机制砂,无废水排放(干法破碎、筛分,但是没有后续的洗砂工序),该项目是属于洗砂还是石材加工,若属石材加工,有破碎、筛分工序的是不是不能豁免环评,还是参照洗砂项目有破碎、筛分工序的也豁免环评手续。
您好!石材加工项目仅涉及破碎、筛分且不排放生产废水,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洗砂及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汕市环[2020]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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