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10-21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可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新固废法中,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那么企业产生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和手套是否还能混入生活垃圾,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等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原环境保护部令 第39号)第五条规定,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代码:300-041-49)在“混入生活垃圾”的豁免条件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其已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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