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重建算新建还是改建?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02-27

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您好! 1、现有一桥梁重建项目,路线总长470米(包括引线、桥梁),桥梁长度为112米,现状为等外路,现状桥梁已垮塌多年,建成后为四级路。路线沿旧路布线。选址涉及环境敏感区(湿地公园)。请问此项目应为改扩建四级公路不用进行环评,还是为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级公路编制报告表? 2、另一公路项目,由于现阶段对临时用地(比如拌合场、预制场、生活区、弃土场等,公路建成后拌合场、预制场拆除不做商业用)范围不确定,可能还会发生改变,请问,环评批复后,永久用地不变,临时用地重新选址的,请问:是否需要对临时用地进行单独环评?公路项目为生态类项目,不适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为二级公路不适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是否不用判定重大变动? 3、二级公路项目目前已完成可研并已批复,现在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未报批,与初步设计单位沟通得知,项目路线可能需要进行改道(改道长度约占总长度30%,是否改道未确定)。根据审批流程,环评在可研阶段报批。请问: (1)是否必须等初步设计批复后按初步设计资料编制环评? (2)如环评按可研资料编制。改道是否会判定为重大变动?公路项目为生态类项目,不适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为二级公路不适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是否不用判定重大变动?

回复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1)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的“其他(配套设施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除外)”类别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公路临时用地重新选址,应参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判定是否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国家未规定环评是按照可研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编制。二级公路重大变动可参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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