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7-23
尊敬的厅领导:江苏省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里面明确要求排污企业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排污许可证,2020年1月1日起没有排污许可证禁止排污,同时规定了申领行业范围。但是我们企业的行业代码是2661,不在此次申领范围,我想请问我们的排污许可证该怎么申领?如果到2020年一月1日为止仍然没有取证,会不会造成企业收到相关处罚?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要求,行业代码为2661的企业应当在2020年申领许可证。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排污许可试点省,我省计划在2019年提前完成全部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目前正在向生态环境部提出申请,待生态环境部同意后,我厅将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补充通告》,届时行业代码为2661的企业也将纳入2019年许可证核发范围。请你单位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关注我厅网站,了解最新政策要求。
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苏环办[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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