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适用性咨询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24

环境 天津市 噪声与振动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尊敬的局领导,您好, 现特就贵局此前答复内容进一步咨询:贵局此前答复提及,针对住宅室内因电梯运行产生的低频噪音及固体传导情况开展检测,可适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恳请贵局明示该适用意见的具体依据,并告知该规范中是否明确载明住宅室内低频噪声的标准要求,以及固体传声的相关检测规范。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和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电梯,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可对应《噪声法》中提到的“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且《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附录A中规定了电梯噪声的测量方法。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4日

关联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四号)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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