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06-18
1、开专家评审会时听评审专家说,现行的《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将废止,无论区域环境好坏,都不执行此办法,此说法是否真实。2、淮北市第二季度是否继续实施限批。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仍继续有效。淮北市因未完成2018年度PM2.5改善目标,2019年第一季度被暂停新、改、扩建涉气项目(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除外)环境影响文件审批;第二季度未继续实施限批。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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